買斷的真心 · Chapter 18

第十八章 找一條魚

林遠要求結清四萬元,兩人的爭執卻迅速越過退款,變成一場把理解反過來傷人的盛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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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,林遠醒來後,忽然不再相信前一天那套說法。

訊息不是單純變少。約會不是單純延後。「懶惰」也不能解釋一個人為何在情感濃度最高的位置,突然把另一個人移出生活。

他想起他們很早以前跨不過去的問題:角色、身分、親密,以及蘇晴究竟是真的想與他相處,還是只在一段需要時才存在的情緒裡喜歡他。

他寫:

「原來我們並沒有跨過原來的問題……」

「那……請讓我幫你一把吧。」

接著,他留下帳號,要求蘇晴退回四萬元。

那筆錢是在蘇晴手機壞掉時先給她的外約預付款,兩人尚未確定使用日期。若關係不再繼續,林遠認為它就該退回;盛怒之下,他也故意選了蘇晴最在乎的東西作為出口。

蘇晴立刻反擊:

「什麼啦。」

「你好像很想約去開房間,我能說什麼,我就不想跟你吵架。」

「還是就因為我遲遲沒幫你畫畫?」

她甚至一開始沒有認出林遠指的是哪一筆錢。

「你有匯錢給我是嗎?」

「原來你指的是買手機的錢。」

「現在是要我把手機退了或是賣掉是吧。」

林遠反覆說明:手機是蘇晴自己買的;四萬元是預付的外約費用。既然外約不會再發生,費用就應該結清。

林遠認為那是尚未履行的交易;蘇晴感受到的,卻像有人因為失望收回曾經給出的照顧。更令林遠震驚的是,他親自守住的性界線,如今反而被拿來解釋兩人為何切斷。

林遠的情緒徹底越過界線。

他把幾個月未曾承認的失望全部拿出來:蘇晴如何衡量禮物與金錢,如何把嫌棄改寫成受害,又如何只在乎自己的感受。

他甚至寫下:

「其實你是反社會人格去扮成討好型人格吧……」

那些話有些來自觀察,有些是盛怒下挑選的武器。林遠習慣分析、忍耐;所有理由倒塌時,他便把理解反過來用在攻擊上。

蘇晴也抓住了林遠反覆告別、反覆回頭的矛盾。

「說要見面的也是你,說不見面的也是你。」

「反反覆覆,第幾次了。」

「以往還跟你抱怨要收客人禮物會產生的愧疚感,以為你懂我。」

「結果根本是我想太多。」

「反而覺得最安全的你,最恐怖。」

那個最會理解蘇晴的人,突然用同一份理解打她;許多材料,正是她在信任中親自交出的。這成了林遠日後最深的後悔。可他也在仍高度信任她的地方被毫無說明地撤走,連共同經歷過什麼都無法確認。兩種傷害不能相互抵銷。

那天傍晚,林遠最後寫:

「其實我並不介意那個錢,但我知道你介意。」

「提這個只是告訴你,那天你三心二意的時候,別再打什麼主意了,你還欠著錢呢。」

在更早的爭執中,蘇晴已經說過:

「都聽你的。有夠難看的結局。」

「我看就再找一條『魚』匯給你吧!」

林遠把它當成盛怒中的難聽話。他不知道蘇晴會不會真的找另一名客人處理,更不知道那條魚是誰。

他以為自己正在結束關係。

蘇晴卻把四萬元送進了酒店制度。